会议专题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理性思考

2月28日,第十届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水污染防治法》,与1996年修订的《水污染防治法》相比,虽然该法在许多方面有新的突破,但笔者认为仍存在一些值得推敲、深思的问题。本文拟对《水污染防治法》进行理性思考,分析其亮点,剖析其问题,并就问题的解决提出一些建设性的意见。

水污染防治法 排放总量控制 饮用水源 公众参与 法律责任

冷罗生

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875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8年会与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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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2-589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