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析《水污染防治法》中饮用水源的保护

饮用水源是人类的生命之源、生存之本。对其进行保护既是保障人们生命健康和生存权的迫切需要,也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环境改善不可缺少、不可代替的重要物质,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由于世界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需水量增长速度惊人,加上用水的浪费和饮用水源污染,使优质饮用水源日益短缺。本文通过对我国饮用水源基本情况的研究,系统的分析、比较了新、旧《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对新《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给予了肯定,并提出了我认为稍显不足的规定以及完善的建议。

水污染防治法 饮用水源 环境保护 法律责任

刘俏

东北林业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院,哈尔滨 150040

国内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08年会与学术研讨会

南京

中文

599-602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