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并流区域保护区重叠的法律问题研究
云南三江并流地区是中国三大生态物种中心之一,正是由于这种生态重要性,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数个自然保护区及风景区在该地区相继建立,导致同一片地理区域多种保护区重叠现象时有发生,这带来了诸多问题,却未引起应有的关注。本文着眼于分析保护区重叠的成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认为法律优化和生态补偿、保护区分级、社区共管等制度的建立是真正的解决途径。
三江并流地区 保护区重叠 生态补偿 社区共管 法律体系
王欢欢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688-692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