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本文在分析水污染纠纷特征的基础上,阐述了当前我国解决跨行政区域水污染纠纷法律机制的现状及缺陷,并从完善流域管理体制、健全法律法规、增加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方式、拓宽纠纷解决途径和完善公众参与制度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完善建议。
跨行政区域 水污染纠纷 解决机制 公众参与 民事法律责任
张百灵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703-706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跨行政区域 水污染纠纷 解决机制 公众参与 民事法律责任
张百灵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 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703-706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