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环境法制建设中对行政强制机制的监督
行政强制机制是我国环境法制化初期所采行的制度保障措施。随着环保实践的发展,这种机制的弊端日益显现。本文通过诠释该机制生成的基础与现实缺陷,提出在尊重现有环境执法机制格局的同时,需建构多元化的环境行政强制机制监督体系以弥补行政强制机制固有的制度缺陷及其现实性制约。
环境法 法制建设 行政强制机制 监督体系
邓海峰 李燕
清华大学法学院,北京 100084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809-812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