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节约型社会建设的法律路径——以节能立法与节水立法比较研究为视角
节能与节水是节约型社会建设的两大重点。现有的节能立法和节水立法都在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引下,围绕资源节约利用的市场化运作和政府的调控、监督,进行了大量的类似的制度建设,为节约型社会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制度基础。然而,管理体制的不科学、不健全,社会公众参与途径的不明确,已经成为制约节能立法和节水立法实施效果的两大因素。未来节约型社会的法律制度建设不仅要进一步完善资源节约的市场化机制和政府调控机制,更需要在管理体制和社会公众参与两个方面有所突破。
节约型社会 节能立法 节水立法 法律制度 管理体制 公众参与
陶蕾
河海大学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8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920-924
2008-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