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修改应以可持续发展基本理念为指导
环境法的发展有其外在的因素和内在的动力。可持续发展理念就是环境法的内在动力,其实质是“环境公益主义”,即环境为人类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基本的前提,人的发展必须以环境为依托,以人与环境的和谐关系为条件。《环境保护法》修改应贯穿可持续发展基本理念。
环境保护法 法律修改 可持续发展 基本理念 环境公益主义
王小萍
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山西太原 03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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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