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给“环境”一个准确的法律定义

随着我国社会的进步和发展,现有《环保法》的修改,已是势在必行。这其中准确地给予“环境”以法律界定是非常重要的。本文就此进行了论述,指出在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的实际,对“环境”应以比较抽象的界定和适当列举的模式,避免立法时的局限性。同时也尝试着对环境进行了界定。

环境保护法 立法模式 法律界定

王宗廷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环境与资源法研究所,湖北武汉 430074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270-275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