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制度的再思考

在我国,每年都会发生许多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等突发环境事件,其相应的应急处理制度在实践中暴露出了诸多问题,给国家和社会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这些问题的产生与相关法制的不完善不健全密切相关。本文在对目前我国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之后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对策。

环境保护法 突发环境事件 应急制度

刘程程 姜爱玲

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 150040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326-330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