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国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及对我国的启示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土壤污染防治立法的介绍,指出我国应该借鉴日本、美国及澳大利亚的经验,建立一部土壤污染防治法,并突出强调我了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中所必须具有的原则及制度,预防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可持续发展原则与公众参与原则是防治土壤污染所必须具备的原则,同时政府责任制度、经济刺激制度和土地恢复制度是保障土壤所不可或缺的制度,是保障土壤污染防治法建立后能够有效实施的根本保障。

土壤污染防治法 预防原则 经济刺激制度 土地恢复制度

戚道孟 周庆春

南开大学法学院 天津市 300071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361-367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