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标志立法保障探微

环境标志制度架构起发展循环经济与保护环境的政府、企业与社会的“三位一体”的制度设计模式,它的运行将三者的行为共同纳入到法律调整的范围内,有力地推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双赢战略的实现。我国的环境标志制度起步较晚,相应配套立法也相对滞后,特别是作为具体制度保障的法制建设内容、体系不健全。这直接导致了环境标志法律地位的不明确,相应的规则体系也缺乏权威性与可操作性。基础理论研究的缺乏加之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亟待进一步细化和深化相应的制度建设。本人拟从立法保障的角度进行解读,集中阐释了法制化对于环境标志制度的促进及基础性作用,以此为前提,笔者结合我国环境标志立法之发展现状,针对相关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如何加快立法领域环境标志制度化建设的步伐,进行了初步而有益的探讨。

环境标志 法制化 可行性研究 立法保障

周琛

武汉大学 环境法研究所,湖北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403-408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