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健全土壤污染防治的行政管理体制

近年来,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重大的环境问题,严重威胁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尽管,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已对土壤污染防治进行了规定,但缺乏系统性和可操作性,防治效果不尽人意。行政机关是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的主导力量,因而,建立理顺的土壤污染防治行政管理体制是解决这一问题的基础条件。本文在分析了我国现行土壤污染防治行政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基础上,从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依据、机构设置、配套制度建设三方面入手,提出了健全这一制度的法律构想。

土壤污染 行政管理体制 防治措施

荆海慧

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 150040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541-544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