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环境保护法》中制度条款的完善

本文从国家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指导思想发生变化,立法过于原则,与现行单项环境法律、法规相冲突等方面对《环境保护法》中的制度条款进行了分析,认为《环境保护法》的制度条款急需修改完善,并从体现“大环境”观念,关注环境公平,适应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要求三个方面提出相应的立法修改建议。

环境保护法 制度条款 立法完善

廖华

中南民族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 430074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612-615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