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环境权保护中的知情权问题
环境权是一项特殊的人权,受害者往往具有人数众多、不特定、潜伏时间长等特点,其所面对的又往往是作为企业的强势群体,因此在环境权保护的过程中,尤其要强调政府的义务,也就是说,要首先确保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对相关信息的知情权,才能够进而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保障公民知情权理应成为环境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环境权保护 普通公民 知情权 环境保护法
邓小兵
兰州大学法学院,兰州 730000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137-1140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