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持生存之本保护财富之母——关于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立法问题的思考
我国目前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不仅没有专门性单行法律、法规,而且在《环境保护法》等也只有些零散规定,防治土壤污染的法律基本上是一项空白,缺乏系统的、可操作性的具体法律制度。立法的缺乏直接导致环境管理权的缺乏,这与土壤污染的严峻形势及其防治的实际需要很不相适应,在土壤污染防治问题的原因分析中,几乎都将政策与政策与法律的缺失的问题作为最主要原因之一。为了使土壤污染防治有法可依,需要健全和完善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体系,目前,最亟需制定的是一部综合性的土壤污染防治的法律,对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的目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和主要制度作出规定。
环境保护 土壤污染防治 立法理念
罗吉
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湖北 武汉 430072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297-1305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