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新农村建设与环境法制的若干完善

“十一五”规划把新农村建设的目标概括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然而,面对我国农村严重的环境问题,现行的环境法制却多有无奈,文章分析了我国农村环境法律保护缺位的情况,提出了完善环境法制促进新农村建设目标实现的若干建议。

新农村建设 环境保护 救济补偿 环境参与 立法完善

于彦梅

河北科技大学,河北石家庄 050018

国内会议

2007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1513-1515

2007-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