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环境资源犯罪与严格责任的适用刍议

环境资源犯罪有着巨大的社会危害性,采用严格责任原则将会有效地减少环境资源犯罪的数量,进而有效地保护我国日益恶化的环境。对环境资源犯罪采用严格责任原则是由该种犯罪特点所决定的。这并不是对我国刑法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否定,而是一种例外,一种补充,一种发展。研究这一问题不仅有助于环境问题的解决,也能够推动刑法学的发展和创新,防止刑法理论特别是犯罪构成理论的僵化。其理论和实践意义怎样估计也不算过高。

环境资源犯罪 严格责任 举证责任倒置 归责原则

田肇树

国内会议

2004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1-7

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