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环境资源法的独立性之源

本文通过分析传统部门法划分标准的不足,归纳提炼出以利益关系作为划分部门法的客观标准。在深入分析了环境问题的成因之后,指出环境资源法是以对生态利益的维护和增进为其独立性的基础,又具体渗透和表现在环境资源法的目的和调整对象中。

环境资源法 生态利益 目的理念 利益关系

樊英

国内会议

2004年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年会

武汉

中文

1-7

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