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林业法律制度的生态化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社会、经济、文化等各方面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国的林业建设同样也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是目前我国生态状况局部改善、整体恶化的趋势尚未根本扭转,土地沙化、湿地减少,生物多样性遭到破坏等仍呈加剧趋势。乱砍滥伐林木、乱垦滥占林地、乱捕滥捕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等现象屡禁不止,森林火灾和病虫害对林业的威胁仍很严重。本文是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的要求,针对我国目前的林业法律制度上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关于林业法律制度生态化建设的建议和观点。
林业产权制度 外来物种入侵 生态效益 补偿机制 法律制度
李明华 冯梦林
国内会议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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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