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的法律制度构造及实施机制创新——兼析广东省相关政策与立法实践
近些年来,森林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地位逐步被人们所认可,由于频繁出现的重大环境问题如沙尘暴、气候异常、洪涝旱灾、江河断流、水土流失、荒漠化等都与森林植被的破坏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关系,森林所固有的防风固沙、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净化空气、调节气候、碳汇交换等生态功能价值才备受重视。而在我国,森林问题与国家生态安全问题密切相关,森林生态系统的重建从理论探讨已提升到国家生态安全维护之重大政策的抉择层面,退耕还林工程与天然林保护工程的实施,就是明例。必然的选择。本文通过分析现有公益林补偿政策法规的实施现状,结合广东省相关立法及实践而探索我国生态公益林补偿法律制度规范的创新设计思路。
生态公益林 法律制度 补偿政策 森林生态系统
王权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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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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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