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湿地保护立法研究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具有重要的生态价值、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我国湿地面积广大,但近些年来由于各种原因,湿地面积却在急剧减少。因此,迫切需要构建湿地保护的法律制度,为湿地保护提供法律保障。本文笔者在对我国湿地开发与利用现状及其管理体制、相关立法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对我国湿地保护立法提出一些立法构想。
湿地保护 法律保障 湿地管理
王巍娜 龚远星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1-6
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湿地保护 法律保障 湿地管理
王巍娜 龚远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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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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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