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英国器官捐献/器官移植现状

英国是较早开展器官移植及器官捐献的国家之一。根据其法律规定,捐献者在生前若表达捐献的意愿,且其亲属在其死亡时对此允许,则可进行器官的获取。而参与器官捐献的医生应与使用此器官所进行的移植手术无关。这种志愿捐献器官体系被成为“指定同意原则”,同处于欧洲的丹麦和德国也有同样的规定。本文介绍了英国尸体捐献与活体捐献的现状,总的来说,英国通过普及器官捐献及移植等知识,并大力推广移植受者运动会等手段,使得其在2005年每百万人人中即有12.8人进行了器官捐献。英国新的《人体组织法案》还明确规定活着的人可以给非亲属捐献器官,由此可以使两个配型一致的陌生人能够进行器官互换移植。

器官捐献 器官移植 移植手术 尸体捐献 活体捐献

吴轲 陈忠华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器官移植研究所 武汉 430030 教育部、卫生部器官移植重点实验窒

国内会议

第二届全国器官捐献与移植学术研讨会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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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5-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