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与爱:儒教与基督教伦理原则之比较
“仁”与“爱”分别代表了东西方两种不同文化背景下儒教与基督教的两种伦理原则。“仁”与“爱”的相同之处表现在:人本主义宗教的儒教和以神为中心的基督教都关注人类超越自。己生命的局限而达到永恒的问题,仁爱与神爱都是一种人类理想的行为取向。差异体现在:儒教的“仁”以人性为基础,人性是仁之根本。 基督教通过自我牺牲和自我献祭获得了人心的爱,人之爱成了人们信仰基督教的信号和标志;儒教之仁可以在人生领域实现,而基督教之爱必须超越人类共同体才能得以实现。儒教的“仁”在解释为爱时比传统意义上基督教的“爱”的范围宽泛的多。基督教伦理之于西方文化的历史意义,完全可以与儒家伦理之于中国文化的重要意义相提并论。
儒教 基督教 伦理原则 人类理想 行为取向 文化差异
刘昱均
中央民族大学哲学与宗教学院,北京,100081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356-363
2009-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