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道”至“德”,“德”为根本——《老子》的道德思路梳理及意义评析
自然的运行之理和社会伦理规范之间的关系成了学派分野的重要依据。作为道家思想之卉山的老子把道德思想的来源和根基指向了更广阔的天地或自然,认为一切的社会规范都必须符合这个作为自然的运行之理的道而不是相反。因此,与道的天性“自然”相对,人类社会的行为准则或说“德”就是“无为”。老子论证了这种“道”和“德”的特征一是“反”,二是“返”,即它们总是显现于世俗经验相反的方面,并且只有放下对社会所提倡的价值规范的操持,剥离社会习俗的痕迹,回复到一种无欲无知的纯朴才能达到。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老子措意之处不是哲学原理的阐发,而是从宇宙自然寻找根据来论证心中之“道”与“德”。其根本在“德”。他所阐释的宇宙自然之道与人伦社会之德对我们今天的社会也有很强的针对性意义。
《老子》 社会伦理 道家 哲学思想
王园园
北京师范大学哲学与社会学学院,北京,100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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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0-476
2009-05-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