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性视觉丧失鉴别的探讨
功能性视觉丧失是指患者主诉的视力丧失程度明显重于客观检查所估计的程度,包括诈盲和癔病。临床司法鉴定中常见的是诈盲。诈盲是被鉴定人为达特殊目的,故意夸大或伪装实际健康的一眼或双眼视力下降。多见于工伤、交通事故、打架、斗殴、故意伤害等民事及刑事中的赔偿、调解、量刑中使用。本文结合4例功能性视觉丧失的案例,指出鉴定中常用的方法是眼电生理和影像学检查,并就法医鉴定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探讨。
功能性视觉丧失 眼电生理 影像学检查 法医鉴定
魏英勇 寇恒禄
焦作正孚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河南 焦作 454150
国内会议
郑州
中文
53-54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