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损伤与精神障碍因果关系鉴定

当外伤直接或间接作用于神经系统并引起个体的心理活动显著变化时,即有可能成为精神病的致病因素。外伤及其所致精神障碍的因果关系是客观现象间的一种联系,表现为由外伤引起、产生或造成精神疾病的一种现象,即颅脑外伤为原因,精神疾病为结果,这就是因果关系的客观性。本文结合外伤导致的器质性精神障碍、外伤后的心因性障碍、外伤后神经症、外伤诱发的精神障碍等方面,分析了损伤与精神障碍因果关系,并就损伤与精神障碍因果关系司法鉴定原则作一介绍。

外部损伤 精神障碍 因果关系 司法鉴定

杨海云 徐波

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青海 西宁 081008 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青海 西宁 081008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法医司法鉴定学术研讨会

郑州

中文

145-149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