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鉴定与医疗纠纷防范
近一段时期,社会上关于医疗事故纠纷的讨论已经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发生了医疗事故纠纷,医患双方都对“鉴定”给予了极大关注,这是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切身利益的大事。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目前,我国的医疗纠纷鉴定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医学会鉴定专家组进行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即医疗鉴定;二是通过公、检、法以及社会性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的因果关系鉴定即司法鉴定。本文介绍了医疗纠纷案件中鉴定“二元化”(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现象,并就医疗纠纷防范进行探讨。
医疗纠纷 诉讼证据 “二元化”模式 司法鉴定
郑有光 孙天平
洛阳鑫正司法鉴定所,河南 洛阳 471003
国内会议
郑州
中文
187-189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