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尸体损伤推断驾乘人员位置1例
2009年鹤壁市一快速通道路段发生一起特大交通事故,一辆轿车在高速行驶中发生单方事故,多次碰撞后飞出100余米,车上4人全部遇难,其中3人被摔出车外,一人挤卡在驾驶座位后,车辆严重损坏变形。交警部门在处理该事故时遇到了难题,因为案件发生于夜间,又属于单方事故,所以没有目击证人,死者家属均否认自己家人系驾驶员,案件陷入僵局。法医鉴定人对每具尸体进行详细的检验(4个死者分别编号为:1号、2号、3号和4号),通过对尸体上的损伤进行认真分析,逐一推断出驾乘人员的位置。遂后又对事故车辆上的可疑生物检材进行提取并行检验,推断在事故发生时,1号尸体应在驾驶员的位置上,2号尸体应在副驾驶员的位置上,3号尸体应在后排左侧的位置上,4号尸体应在后排右侧的位置上。后经对事故车辆上提取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检验结果也印证了上述推断。
驾乘人员位置 尸体损伤 DNA检验 法医鉴定
曹明辰 张永宏 刘丙伟
鹤壁市公安局 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河南 鹤壁 458030
国内会议
郑州
中文
262-263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