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怎样判别司法鉴定结论的公信力——法官对鉴定结论的采信标准研究

一般观点认为,对法律的适用能力和对证据的判断能力是法官的两种基本能力;而对证据的判断能力,在某种意义上成为法官自由裁量的能力,因而对于法官作出客观公正的裁判至关重要。因而鉴定事项的提出、鉴定结论公信力的评判成为法官的重要工作之一。本文介绍了鉴定结论的公信力及其判别方法,并对鉴定结论判断标准认识的若干误区进行分析。

司法鉴定结论 公信力 采信标准 判别方法 证据制度

安国涛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山东 淄博 255024

国内会议

2009年全国法医司法鉴定学术研讨会

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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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07

2009-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