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浙地区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特点及启示
本研究通过实地调研,分析总结江苏、浙江两省二氧化硫排污权交易的特点,提出在国内其他地区,尤其是内陆省区,如何开展排污权交易的对策建议。江浙地区实行“目标总量控制”、初始排污权以无偿分配向有偿分配逐渐过渡、因地制宜创建交易平台、不断完善监督机制等措施有效推动了排污权交易。其他地区在借鉴江淅试点经验基础上,要根据自身特点加强应用研究,通过综合措施活跃交易市场。
二氧化硫 排污权交易 目标总量控制 有偿分配 监督机制
于卿婵 陈颖 杨常青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北京,100872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北京,100029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92-196
2008-12-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