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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史籍地理勘误二题

《魏书》卷一百六《地形志下》:“泰州,神(麐)元年置雍州,延和元年改,太和中罢,天平初复,后陷。”这里泰州原误作秦州,中华书局点校本校勘记已经根据钱大昕的意见做了更正。《水经注》卷四《河水注四》“又南过蒲坂县西”条下:“魏秦州刺史治,太和迁都,罢州,置河东郡。”此处的秦州也是泰州之误,周一良先生在他的读史札记里已经指出了这一点。结合《水经注》可知泰州北魏太武帝延和元年(432年)由治于蒲坂的雍州改置,太和迁都后罢州置河东郡,东魏天平初年复置泰州,后来陷于西魏。泰州时常讹作秦州,钱大昕、《魏书》校勘记、王仲荦以及周一良已经发现并纠正多处,但是仍有遗漏。本文依据中华书局点校本,试着做一些弥补。

南北朝 史籍地理勘误 《魏书》 地形志下 《水经注》

毋有江

武汉大学历史地理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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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中国历史地理国际学术研讨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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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524

2008-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