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股权激励方式激励作用的比较研究——基于风险偏好相同下的委托代理模型分析
由于我国经理人行政任命的政策依赖以及经理人市场的不健全,我国经理人并不像西方理论研究的那样比股东厌恶风险;因此,本文以股东和经理人均为风险中性为基本假设,采用委托代理模型,分析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两种股权激励主要形式的激励作用。以薪酬-业绩敏感度作为表征激励作用的指标,区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经理人的两种价格情况,得出了当限制性股票激励的股票购买价和股票期权激励的执行价格相等时,股票激励作用大于期权激励作用,当限制性股票无偿赠送给经理人时,期权激励作用大于股票激励作用的结论,为我国股权分置改革后上市公司选择股权激励方式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作用。
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 报酬-业绩敏感度 委托代理模型
杨慧辉
东华大学,上海 200051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上海 201620
国内会议
上海
中文
253-258
2008-05-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