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
近年随着国家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视以及相关科研、教育的深入和宣传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旅游走向大众,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性旅游开发势在必行.其开发模式有原生地静态开发模式、原生地生态开发模式、原生地综合开发模式、异地集锦式开发模式,但任何一种开发模式都或隐或显地存在伤害遗产的可能性,建立健全由法律机制、行政机制、规划机制、经济机制、教育科研机制构成的保障机制是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性旅游开发的必要之举.
非物质文化遗产 旅游开发 保障机制 资源保护
贾鸿雁
东南大学旅游学系,南京 210096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80-83
2007-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