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旅游与非物质遗产保护的和谐共赢--以孔孟之乡曲阜、邹城为例
民俗文化作为非物质遗产,在其利用的过程中必然面临各种挑战.民俗旅游作为一种别具特色的旅游形式,相对于其他旅游形式而言,具有开发利用门槛低,开发成本低,消费水平较低的特点,因而一般发展速度较快,质量不高;而且由于其开发利用涉及非物质遗产的保护问题,所以争议较多.本文主要通过对民俗旅游和非物质遗产内涵的界定和相互影响方面的分析,提出使二者和谐共存的建议,并以孔孟之乡--曲阜、邹城为例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以期为当地旅游业发展提供一点借鉴.
民俗旅游 非物质遗产 资源保护
宋仪艳
东南大学旅游学系,南京 210096
国内会议
南京
中文
156-160
2007-02-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