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保护与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
为切实保护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本文在描述农民工养老保险权益现状的基础上,对正在重点研究的分类保障,制度接续思路的利弊得失及其局限性进行了分析,指出“城保”制度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转移接续难的深层原因是收入关联型的制度模式,不完全适合中国国情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应加快建立普惠型的、具有覆盖城乡居民功能的、有中国特色的新型养老保险制度,并提出了以农民工为重点,率先建立新型养老保险制度的建议和制度设想。
养老保险 农民工养老 权益保护 养老保险制度
卢海元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村保险司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1282-1287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