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问题研究——以汶川大地震为视角
传统的社会保障观念认为:社会保障是指社会成员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工作能力、失去工作机会或收入不能维持必要生活水平等状况时,获得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保障基金。这只是一种事后救济的保障观点,是一种狭义的理解。其实,如果从政府责任角度观察社会保障,政府对社会不仅仅有事中处理、事后救助之责任,更有着事前的风险预防责任。事前的预防、事中处理、事后救助应组成社会保障不可或缺的三部曲。只有如此,社会保障才能发挥其真正的保障功能,政府只有从三个阶段都完成了对社会相关的保障任务,才能承担起各阶段的相关责任。从汶川大地震来看,事中处理、事后救助固然很及时,但是事前的预防更重要。本文以汶川大地震预防为视角来观察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问题,希望能拓展社会保障中政府责任的研究内涵与外延。
社会保障 政府责任 灾害预防 汶川地震
翟月玲
聊城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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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2-1748
2008-11-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