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美国银行业金融安全的法律规制及对我国的启示

美国银行业金融安全的法律规制经历了近百年的演进,形成了以紧跟金融创新发展步伐的渐进性,维护国家金融主权利益的保护性,寻求体制内各种法律制度互补的平衡性为特征的金融安全法律规制体系。借鉴美国经验,我国在金融开放,实现金融现代化的进程中,也应根据我国国家利益要求,以公益性、安全性、程序性等诉求为依据,以法律法规的定向约束为手段,以国家利益至上为宗旨,以对国外竞争者设置制度化的市场障碍和金融市场参与者稳健经营为目的,对我国的金融安全进行法律规制,以维护国家金融安全。

美国银行业 金融安全 法律规制 金融创新 国家利益

肖健明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

武汉

中文

231-238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