析2004年美国BIT范本对仲裁管辖权的规定——兼论我国在BIT中设置ICSID管辖权之策
本文分析了2004年美国BIT范本之争端解决条款,指出其实际上是强加仲裁管辖权的“全面同意式”于东道国,同时亦剥夺了东道国使用“用尽当地救济原则”的权利。这对作为资本输入国的我国十分不利。因而,在今后对外签订BITS时,应针对不同国家,采取“有限同意式”与“全面同意附加重大例外式”;并且始终坚持使用“用尽当地救济原则”,不能否定与放弃。
美国BIT范本 仲裁管辖权 ICSID管辖权 东道国 用尽当地救济原则 有限同意
刘天姿
武汉大学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93-297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