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禁止性补贴对WTO发展中成员方的影响——以国家责任为视角

针对近年来美国等发达国家诉中国的禁止性补贴争端,传统的观点认为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做法只能是修改本国的政策法律使其符合《SCM协定》的规定,而对于诉讼,也只能被动应诉,最后被动接受对本国不利的判决。本文通过分析“禁止性补贴之诉”对于辩诉双方都是两败俱伤的结局,进而反向思考禁止性补贴存在的合理性,认定禁止性补贴对于发展中成员方存在是必要的,为其“正名”;在诉讼中,指出积极应诉对我国有利的论据支撑;从国家责任这一视角,通过论正国家责任与国家利益的动态关系,重新审视禁止性补贴这一对于发展中成员方有重要意义的“补贴禁区”;从禁止性补贴加重发展中成员方国家责任、《SCM协定》对于发展中成员方特殊和差别待遇的理论和现实缺陷,以及国家责任的承担对于发展中成员方作为诉方和被诉方应该区别对待的理论角度从另一个侧面为发展中成员方应对发达成员方提起的禁止性补贴之诉提出应对策略,使发展中成员方对于国家责任承担实现实质正义。

禁止性补贴 WTO SCM协定 国家责任 国际贸易

南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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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314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