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中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探究

国际河流的利用主要分为国际河流的航行利用和国际河流的水资源利用两个方面。我国对国际河流的利用主要表现为对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利用。我国的国际河流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既充分、合理,又合法、有据地利用国际河流水资源对消除“中国水威胁论”的不良影响,缓解国内水资源日益紧张的局面,发展流域经济,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检视我国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存在诸多问题。其中,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理念不协调;国际河流水资源污染防治立法视野狭隘;双边或多边区域性专项水协定缺失等问题表现的尤为突出。应采取调整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立法理念;健全双边或多边的区域性专项水协定体系;拓宽立法视野,兼顾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保育及水环境保护等措施规制国际河流水资源的利用。

国际河流 水资源利用 航行利用 立法模式 水资源污染防治 水环境保护

王江

重庆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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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408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