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论国际组织中的比例平等原则

除了原始社会以外,在任何组织体中都不存在绝对平均分配社会资源的情况。这种社会政治现实在法律中的体现,就是比例平等原则。同样的,比例平等原则也适用于国际组织.国际组织中的比例平等原则包含了两个要素和一个标准。其中,第一个要素是成员国的法律地位平等,这是比例平等原则的核心与基础;第二个要素是按成员国对国际组织的贡献和责任来分配一些权利与义务。一个标准则是指公平正义原则,它要求在国际组织中按比例分配权利与义务,而且,分配的结果要有利于实现国际组织的目的与宗旨,有利于维护全部成员国的整体利益,有利于维护国际社会的整体利益。由此可见,在国际组织的一些机构中分配例如表决权等权利,就不应当再去考虑平均分配的问题,而应当符合比例平等原则。这对当前的联合国安理会否决权改革可能会有一定的指导意义。

国际组织 比例平等原则 社会政治 公平正义 法律地位

曾皓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

武汉

中文

46-52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