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德国犯罪论体系中目的犯沿革考评

目的犯理论在德国经历了古典犯罪论体系、新古典犯罪论体系、目的论犯罪论体系和目的理性犯罪论体系等几个阶段。从犯罪论体系发展的整体趋势来看,德国在违法性和构成要件阶段相继承认了主观要素的体系地位。不过,目的犯最终无法逃脱客观违法论这一大前提的约束,作为原则中的例外的命运在所难免。

德国法律 犯罪论体系 目的犯 构成要件

姚兵

北京师范大学

国内会议

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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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31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