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最新进展与争议
《联合国国家及其财产管辖豁免公约》仅仅折衷了“绝对豁免主义”和“限制豁免主义”,在许多问题的立场上是摇摆而模糊的。公约中的“商业交易”、“雇用合同”、“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仲裁协定的效果”以及“在法院诉讼中免予强制措施的国家豁免”和“缺席判决”的规定,给将来的理解和实践留下较大的空间.因而公约将来的适用无论在实体权利还是程序事项上都将给缔约国的理论和实践带来影响和冲击。中国应当在根据公约完善我国法律的同时,谨慎地批准该公约。
联合国 国家管辖 财产管辖豁免 绝对豁免主义 商业交易 缔约国
张薇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 淮阴师范学院法律系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281-288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