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浅论保护性强行法及其在涉外合同中的适用——以典型的案例为切入点

保护涉外民事法律关系中弱方当事人的利益已经成为国际私法的重要价值取向,各国为保护本国的消费者、劳动者与本国根本经济利益制定的实体强行法(直接适用的法)对涉外合同中弱者的保护起到重要的作用.由于强行法内容广泛,类型众多,因此立法不太可能一一指出,其适用很大程度上是国家政策导向结果,也要依靠法官的自由裁量。强行法的适用结果是法院地国重要政策和利益的实现,我国的经济法应该在弱者保护中发挥应有的作用。本文阐明了强行法的概念和特征,辨析其与公共秩序保留的区别与共同作用,并着重探讨了它的在涉外合同中的具体适用和限制。

强行法 涉外民事法 涉外合同 法律适用 国际私法

刘非非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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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404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