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价仲裁制度适用条件研究
底价仲裁以博弈论为基础,是在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中逐步发展的一种独特的仲裁形式,它通过“激励相容”和“自我选择”具有促进谈判双方达成协议的机制.底价仲裁的法经济学分析及其适用条件和适用范围的研究有助于将该仲裁形式推广到其它领域的纠纷解决.总之,底价仲裁制度可以在纠纷当事人具有“理性”的前提下,适用于时间成本较高的定价争议的纠纷中,具有可期待的应用前景。
底价仲裁制度 博弈论 仲裁法 法经济学 适用范围
胡炜
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495-506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