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被撤销之国际商事仲裁裁决及其承认与执行

仲裁在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方面较诉讼更具有优势,因而得到了越来越多的青睐。然而,在国际民商事仲裁裁决的承认与执行中,仲裁的优点被打了折扣,即裁决可能被裁决地国或裁决所依据法律国撤销。可是,裁决被撤销却基于不同的缘由,有内国法依据,也有国际法依据。目前,国际上有一种明显的趋势,即,一项裁决被撤销并非意味着终局的丧失了被承认与执行的效力。通行的做法是,依据内国法标准而对裁决进行的撤销不一定必然影响外国法院对其承认与执行;而若该撤销是基于国际条约、协定等国际法标准进行的,那么该裁决却终局的丧失了其效力。

国际商事仲裁裁决 商事纠纷解决 裁决被撤销 法律效力 仲裁法 国际法标准

张文亮

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2008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国际法

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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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539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