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设立电子商务ESCROW法律制度初探
近年来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出现,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同时这种模糊的社会信用方式,也在摸索着自己的生存及发展出路.目前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中缺失调整此种社会信用法律关系的规范,使得此种关系游离于政策与法律之外,犹燕之巢于幕上,存在非常巨大的风险隐患.本文通过介绍英美法上传统的履约保障制度——Escrow法律制度,尤其是当今最有代表性的美国加州Escrow专门立法,结合我国第三方支付平台存在的法律问题,做以在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中设立Escrow法律制度的初步探索。
电子商务 ESCROW 法律制度 社会信用 履约保障制度 第三方支付平台
于颖
武汉大学法学院
国内会议
武汉
中文
605-611
2008-10-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