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专题

欧盟新饲料卫生法规对我国水产饲料的影响与对策

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2005年1月12日通过关于饲料安全卫生的新法规——欧盟183/2005/EC规章,规定自2006年1月1日始实行。这项法规涉及到与饲料有关的各个环节,是对欧盟178/2002/EC规章所规定的饲料安全卫生要求框架的详细补充,是从源头保证食品安全的一项重要措施。 本文对欧盟新饲料卫生法规出台的背景及欧盟新饲料卫生法规的主要内容进行了研究,分析了目前国内水产饲料行业的现状及欧盟新法规对我国水产饲料的影响,提出积极应对欧盟新饲料卫生法规的措施,包括深入研究欧盟新饲料卫生法规;我国饲料生产、存储、分销企业建立并实施HACCP体系;完善饲料监管与标准体系;加强残留监控工作;对饲料行业实施有效监管等。

水产饲料 饲料安全 药物残留 卫生法规 欧盟标准

吕青 孟广校 管恩平 李进 张明

中国海洋大学 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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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