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检察引导侦查

本文论述了检察引导侦查产生的背景,包括庭审方式改革的迫切要求、效率与公正的目标需要等,讨论了采用《提供法庭审判所需证据材料意见书》的具体方法和步骤要求,以及采用上述这一侦查监督举措应考虑的几个方面,包括能捕不能诉的案件、罪名认定存在分歧的案件、犯罪嫌疑人不供或翻供的案件等,探讨了检察引导侦查对中国检警关系的影响。
法庭审判 检察引导侦查 罪名认定 证据材料
王者洁 任彩霞
天津工业大学、天津开发区检察院
国内会议
北京
中文
787-794
2005-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