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案件二审程序的构建——以最高人民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为视角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明确将要收回并实际行使全部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死刑核准权的回归,高级法院面对的不是审判任务的减少和审判责任的转移,将面临死刑案件审判中全新的挑战,表现为在最高法院的复核程序制约下,如何重新构建一个应对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的死刑案件二审程序。本文从死刑案件二审程序和复核程序的现状分析出发,对最高法院死刑复核程序下的死刑案件二审程序功能进行重新认识,进而提出对死刑案件二审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审理方式的初步思考,以构建全新的死刑案件二审程序。
死刑核准权 二审程序 复核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
薛剑祥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 南京师范大学
国内会议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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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7-1087
2005-12-1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